救助管理站服务综合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10-07-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救助管理站服务综合楼工程已由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东发改规[2006]10号文和东兴市建设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兴市民政局,建设资金为全额国家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0633-10412123214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救助管理站服务综合楼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兴市罗浮新区,工程主体为5层(局部6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31m2,建筑高度22.9m场地平整基本完成。

2.2 招标范围:

东兴市民政局救助管理站服务综合楼工程施工图范围:建筑装饰、结构、水电安装等施工内容,投资额约280万元。

2.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的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720726,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到东兴市民族路东兴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以下投标报名材料,报名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

1)投标报名材料:资质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拟派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本人的安全考核证(B证)、注册建造师在本单位缴费的2008年~2010年三年内的养老保险证明安全培训合格证;单位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2广西区外企业还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防城港市外企业须提供防城港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证》原件。

4.2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供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4.3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和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兴市民政局

  址:广西东兴市兴东路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人:何福权

  话:0777-768155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韦纯忠    薛飞

电话:0771-2808891   传真:0771-28081852843545

网址:www.gxbidding.com(广西招标采购网)  
   
电子邮件:dept3@gxbidding.com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号:1705012090027723

2010 7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