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二期工程出口区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11-05-09

      受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就东兴边民互市贸易区二期工程出口区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已于2011年4月29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原招标公告有关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变更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国内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房建及市政专业,注册在本单位)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年检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报名材料的提交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9日至5月13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派遣单位法人代表或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到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建设局办公楼五楼)提交以下投标报名材料,报名通过后须由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持报名材料及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投标相关资料,具体购买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另行公告。招标文件各标段每本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售后不退。
(1)投标报名材料:企业的资质证书正副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B证)、安全培训合格证、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09年、2010年)社保缴费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区内防城港市外企业必须提供防城港市住建委核发的《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证》原件,广西区外企业必须提供自治区住建厅核发的《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原件。报名时还需提供东兴市检察院出具的潜在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通知书。
4.2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供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携带原件备查。
4.3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13737071446)
二、原招标公告其他事项不变。
三、原已报名的施工单位仅需提供变更部分所需的证明材料,原已提交的材料继续有效。

招标人: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薛飞、梁丽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