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通用航空装备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5-J3-03-JDZ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发售磋商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磋商时间:2015年10月23日上午9:00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676,500.00)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江南区星光大道21号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采购内容 |
提交研究报告时间 |
备注 |
1 |
广西通用航空装备产业发展战略研究服务采购项目/1项 |
2015年12月5日底提交研究报告初稿; 2015年12月15日,提交研究报告送审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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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最终总价:人民币陆拾柒万陆仟伍佰元整(¥67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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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1)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成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专业人员,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专业人员完成本项目的编制工作,保证在未征得责任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人员。 |
七、磋商小组成员:李健、徐云香、高菲 组长:李健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梁工、谭工 联系电话:0771-2808981
九、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成交公告有效期: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一、说明:
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1-2808016 传真: 0771-2843545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0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