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牌匾制作采购项目(重)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0330-JDZB/ 0633-154114152996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发售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
五、谈判时间:2016年1月13日下午15:00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名称:广西南宁婉昶商贸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陆佰元(¥149,600.00)
成交人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9号盛天茗城9号楼2单元702号
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牌匾制作 |
块 |
600 |
149,600.00 |
|
七、谈判小组成员:刘革宁、龙林蔚、刘哲 组长:刘革宁
八、招标项目联系人:梁丽、谭玉华 联系电话:0771-2808981
九、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十、成交公告有效期: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一、说明:
1.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公告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0771-2808016(蒙仕金) FAX: 0771-2843545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