镍铁冶炼项目铁路运输系统(标段三)—铁路线路工程(第三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 | 镍铁冶炼项目铁路运输系统(标段三)—铁路线路工程(第三次) |
项目编号: | 0633-2040326BH069 |
招 标 人: | 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项目联系人: | 李萍 |
联系电话: | 0772-2595957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 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
项目联系人: | 计锋、梁海凤 |
联系电话: | 0772-82563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2月26日 |
更正内容: | |
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本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关于投标文件的要求统一更正为: (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6日9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快递至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项目负责人收,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镍铁冶炼项目铁路运输系统(标段三)—铁路线路工程(第三次)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快递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日期为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项目负责人信息:梁海凤,0772-8256329。 (2)投标文件包装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后再发送快递,同时需在密封袋外粘贴联系方式,包括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 2、原招标文件关于截标/评审的要求统一更正为: (1)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截标活动。由招标人代表对截标活动进行监督。 (2)评审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的,将由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发出问题,投标人按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回复。 3、声明函(必须提供) 声明函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投标,根据为响应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遵循“少接触、不见面”的原则,特就投标事宜作出以下声明: 1、我方愿意授权贵方工作人员代表我方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性、确认开标记录、认可开标结果。 2、我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及其扫描件,我方均予以认可。 3、我方以上声明均为真实意思表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4、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