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装车间质量检测设备项目(重)(0633-21401213B975C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总装车间质量检测设备项目(重) | 项目招标编号 | 0633-21401213B975C1 | ||
招标人 | 南宁宁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1年10月11日 | 开标地点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11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12日 | ||
拟中标人 | 杭州凌硕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杭州凌硕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元整(¥1,330,000.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州凯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玖仟元整(¥1,339,000.00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宁波欧亿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1,338,000.00)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