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采购项目(0633-20401213BB7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起重机采购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0633-20401213BB71 | ||
招标人 | 南宁宁达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14日 | 开标地点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0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10月22日 | ||
拟中标人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卫华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贰仟陆佰壹拾壹元整(¥ 2,592,611.00)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重工集团起重机科技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陆拾贰万柒仟陆佰元整(¥ 2,627,600.000)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河南省大方重型机器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贰佰柒拾叁万陆仟柒佰肆拾元整( 2,736,740.00)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