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营销部后勤配套设施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岑溪营销部后勤配套设施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0633-2160326DB887 | ||
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梧州市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梧州市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规模:(1)规划室外停车场;(2)完善场地绿化;(3)建设气排球场及其配套设施;(4)规划完善场地道路;(5)增设党建、企业文化宣传栏。 | ||||
开标时间 | 2021年9月2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1年9月7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1年9月10日 | ||
拟中标人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陆仟柒佰贰拾玖元零柒分(¥1,756,729.07)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王勇(注册编号:桂245141546167;身份证号码:4503041990****2019) | ||||
专职安全员 | 韦秋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15)0005874;身份证号码:4508211986****254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桂林独秀水泥总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片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2、桂林市高新区信息园三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桂林两江国际机场1号道路改造工程; 4、永福县苏桥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伍仟捌佰零玖元叁角贰分(¥1,775,809.32)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冯俊睿(注册编号:蒙215181997874;身份证号码:1502231991****3212) | ||||
专职安全员 | 乌成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蒙建安C2(2020)2802355;身份证号码:1522011986****002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梧州高新区星和一路东段二期道路工程; 2、南宁市春蕾路(春阳路-冬花路)工程二期((春阳路-春华路,玉洞大道-冬花路); 3、平果市龙江路城市内涝治理雨水管网工程; 4、天峨县城镇供水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工程(二期)应急水厂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玖仟肆佰伍拾玖元零柒分(¥1,739,459.07) | ||||
工期 | 9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陈璐琳(注册编号:桂245141547251;身份证号码:4525021988****8226) | ||||
专职安全员 | 韦小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2021)0012521;身份证号码:4521231990****590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南阳镇、刘圩镇、伶俐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项目; 2、横县那阳工业集中区横三路(纵一路至纵二路段)道路工程; 3、政和路延长线工程; 4、靖西市宾山路(三元桥头至绣球大道路口段)改造工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1、广西龙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 形式评审”要求,形式评审不合格。 2、广西万基祥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晋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序号15)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 响应性评审”要求,根据评标办法附件B“B1.14”规定,响应性评审不合格。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梧州市烟草公司规范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3816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