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热风炉改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柳钢炼铁厂3号高炉安全节能降碳环保改造工程之热风炉改造(编号:0633-2240326BAJ15)招标人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号高炉工程原有球式热风炉场地。
项目概况:建设一套4座顶燃式格子砖热风炉系统及其附属设施(烟囱利旧,不含在项目内),包含但不限于热风炉系统红线内所有的热风炉本体及空煤气板式预热系统、炉窑、工艺管道、厂房和机械、电气、仪表、自动化、电讯、区域道路、给排水等的设计、供货、建造施工交钥匙EPC总承包。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220日历天(含各种节假日);其中,热风炉烘炉完成具备给高炉送风条件的工期为170日历天(以开工令确定的开工时间起算)。
招标范围:工程为设计、供货、建造施工交钥匙模式工程(EPC总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3号高炉热风炉系统及其所有附属设施的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非标件设计等)、制造、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安装、实验、检验、检测(原有建筑物利旧的检测鉴定、耐材检测)、运输、土建施工(含桩基)、工程资料、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单体调试,分部试运的管理;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联动试车、消缺、72小时试运行、运行三个月后完成性能考核、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特种设备取证、报建、报装、检定手续及费用;安全防护、环保设施、职业卫生、项目培训等工程建设期间的全部内容;设备、材料的运输(含二次转运)、仓储(含安全防护及保卫),施工(包括单机调试,联动试车)用水、电、气、油等介质,劳务、管理、维护、保险、规费、税金、政策性价格调整等费用。红线区域内所有道路、管线、场地排水、消防及防雷。承包人保证其所提供的系统设计是合理的、完整的、符合规范的、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定的。原有烟囱利旧保留。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有冶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2000m³或以上高炉配套顶燃式格子砖热风炉项目的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中级职称(或以上)。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同类型建设管理相关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2年12月13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12月20日17时30分止,以下列方式之一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一: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gxjdlgxmz@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AJ15-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方式二:潜在投标人登录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www.jczh100.com)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在线(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确认后在线支付文件费即可下载。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第一会议室(接收人:江波;电话:0772-825632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AJ15-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
联 系 人:莫工 | 联 系 人:江波、李娜、莫小凡 |
电 话:0772-2596626 | 电 话:0772-8256329 |
|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
8. 注意事项
8.1 本项目采用招投标电子辅助系统(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完成部分采购业务,有关具体操作流程请关注精彩纵横微信公众号或访问精彩纵横电子交易平台(www.jczh100.com)进行查看。
8.2 潜在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在线购买及下载采购文件、接收澄清或变更、缴纳与退还保证金、查看结果通知等有关业务。
8.3 投标人使用系统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可致电热线咨询或咨询在线客服。
平台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七层706室(精彩纵横采购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电话:0771-5828239 QQ:1947199855 电子邮件:gxjczh100@163.com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