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管委自然资源和建设局,各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经发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根据《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快钦州市建筑工地及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激励措施方案的通知》(钦市建管[2020] 56号)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钦州市行政区域.国有资金. 2019年版)》评分办法已修订完成,同时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进行调整完善。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7月20日起实施,请参照执行。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