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黄药(捕收剂)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招标编号:HXZB-高峰(CG)-202301011
2.1 项目概况:黄药招标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品牌 |
1 | 黄药(捕收剂) | 袋装,40或50kg/袋;粉状、选矿活性物质含量≥78%,游离碱≤0.5% | 吨 | 128 | 不限(但投标时投标书要注明生产厂家,不注明的作废标处理) |
2.2 项目名称:黄药(捕收剂)招标采购项目
2.3 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
2.4 项目投资估算:约165.76万元(包含运费、税费)。
2.5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质量标准:要求粉状、选矿活性物质含量≥78%,游离碱≤0.5%,产品经巴里选厂试验合格,适合巴里选矿厂工艺流程,采用不指定品牌方式进行招标采购,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明确投标标的的规格型号、主要成分含量以及执行标准(国标、行标、企标等)。
2.7 交货地点: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巴里选厂仓库。
2.8 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电话通知5日内(根据生产用量分批供货分批验收结算,合同期内价格不作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该选矿药剂符合高峰公司巴里选矿厂流程,有试验合格报告及相关生产证明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其他要求按高峰公司相关招标文件为准。(如需要参加实验的厂商请联系高峰公司 全工13517783550)
3.2 如生产制造厂商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集团审慎交易名单。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制造商的类似型号产品至少有3项销售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到潜在投标人到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进行报名或网上报名(邮箱号:gxhxzbb@163.com )。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邮箱,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1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由潜在投标人到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综合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9日9 时30分,地点为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华锡集团门户网站:http://www.china-tin.com/ 上发布。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招 标 组织: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
邮 编: 545006
联 系 人: 龙工 黄工 王工
电 话:0772-2625195
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