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施工监理工程(招标编号:GXJD-23131BB090694)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1台板坯连铸机(3#板坯连铸机)、1套210t LF炉(4#LF炉)、1套精炼除尘系统、6台起重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项目分三个标段进行实施:
标段1: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3#板坯连铸机工程;
标段2: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主厂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标段3: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3#精炼除尘系统工程。以上三个标段建设均采用EPC总承包模式。
涉及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机械、电气、仪控、动力介质、燃气等各专业施工。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钢厂。
项目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约为1.9亿元(不含增值税)。
工程施工工期:425日历天(暂定)。
监理服务期:自业主通知监理进场之日起开始算,至监理标段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备案且工程质量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满止,时间延长不增加监理酬金。
招标范围:对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项目三个标段施工范围内包含的建筑、设备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照明、道路、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包含施工阶段、调试运行阶段、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对工程内容(不包含设备厂商生产监制)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安全、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开工前准备、施工、设备安装、交工、竣工、验收、资料整编、保修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②须同时具有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冶炼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建安费1.6亿元(或以上)的冶炼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业绩。(以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签署日期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建筑工程注册专业)及高级(含)以上职称;(2)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3)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且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有承担过一项建安费金额1.6亿元(或以上)的冶炼工程或工业建筑工程相关监理业绩;(4)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监理工程师作为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各监理人员专业配套齐全,年龄结构合理。驻现场项目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须配齐建筑(结构)、设备、电气、给排水、仪表、安全、管道、测量及档案管理等专业,各专业监理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工作经历,建筑(结构)、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除征得业主同意外,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中任职,材料见证取样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试验材料见证资格证书。
(2)监理人员配置要求以工程造价作为配置条件,不得低于对应工程造价要求的最低人员配置。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时间: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于上述时间内到上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1)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发票于付款后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
(2)证明文件: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会议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825632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090694-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
联系人:莫中元 | 联系人:梁海凤 |
电 话:0772-2596626 | 电 话:0772-8256329 |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