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之专项检测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23-06-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之专项检测工程(编号:GXJD-23131BB090778),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号高炉系统之专项检测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3号高炉区域。

服务期限:480日历天,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建设规模: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主要实施内容:在3号高炉系统区域新建3号高炉及其辅助系统,共包含9个标段工程: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供料、矿焦槽及上料工程,热风炉工程,喷煤工程,干法与TRT发电工程,渣处理工程,鼓风机站工程,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配套高炉放散塔。

招标范围:对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供料、矿焦槽及上料工程,热风炉工程,喷煤工程,干法与TRT发电工程,渣处理工程,鼓风机站工程,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配套高炉放散塔等工程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专项检测,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4)钢结构工程检测;(5)室内环境监测;(6)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7)道路检测;以及其他发包人另行安排的在承包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本项目分以下个标段进行招标,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或多个或所有标段

标段划分

工程

建安费(预估)

备注

标段一

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渣处理工程

2.5亿元


标段二

热风炉工程,喷煤工程,干法与TRT发电工程,配套高炉放散塔

1.4亿元


标段三

供料、矿焦槽及上料工程,鼓风机站工程,110KV变电站与供配电工程

2.2亿元


异地检测要求:未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备案的异地检测机构,必须做出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需办理完属地备案手续,否则作自行弃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道路检测等资质范围)。③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人员要求(如投标人参加多标段投标,应就不同标段配置不同人员);具体检测项目(标段)拟派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岗位

人数

学历专业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专职

专项检测人员

≧3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专职

各专业配套的现场检测人员

≧4

各专业

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检测人员以满足具体检测项目实际检测需求为准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合同额在5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专项检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提交无效)。

3.4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5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6月5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6月12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gxjdlgxmz@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4.4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090778-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825632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090778-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联系人:莫中元

联 系 人:梁海凤

电话:0772-2596626

电      话:0772-8256329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