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项目之工程检测(标段二)招标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23-06-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项目之工程检测(标段二)(编号:GXJD-23131BB090696C1),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项目建设区域内。

服务期限:365日历天,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建设规模:新建1台板坯连铸机(3#板坯连铸机)、1套210t LF炉(4#LF炉)、1套精炼除尘系统、6台起重机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并对现有冶炼连铸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相关改造搬迁还建,涉及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机械、电气、仪控、动力介质、燃气等各专业施工。本项目建设分3个标段:

标段1: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3#板坯连铸机工程;

标段2: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主厂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完善工程;

标段3: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程—3#精炼除尘系统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有原始场地三通一平、地基处理、厂房土建钢结构建设、设备安装、试车、性能考核、运行等,涉及并不限于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建、钢结构、机械、电气、仪控、动力介质、燃气等各专业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约为1.9亿元(不含增值税)。

招标范围:广西钢铁炼钢厂3#板坯连铸机及配套项目工程所有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道路、附属设施等所有施工内容的工程施工检测,参考《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及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检验;(5)墙体材料检验;(6)简易土工检验;(7)混凝土掺加剂检验;(8)防水材料检验;(9)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及组合件检验;(10)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11)道路工程检测(不包含道路工程地基处理检测)等,以及其他发包人另行安排的在承包人资质范围内的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②取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质量检测资质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类检测资质证书)。③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本地化服务要求:要求投标人在工程检测所在地(防城港市)有:

①固定的检测场所(持有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②固定的检测人员(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并提供所在单位参加社保的证明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检测人员不低于下述要求):

岗位

人数

学历专业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其他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专职

见证取样检测人员

≧2

本工程实验主专业或土建类专业

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专职

各专业配套的现场检测人员

≧3

各专业

持有省级(含)以上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应一致


检测人员以满足现场实际检测需求为准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个合同额在100万元(或以上)的工程检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否则提交无效)。

3.4 检测设备和仪器要求: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5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6月16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6月26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gxjdlgxmz@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4.4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090696C1-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六楼602开标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8256329)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090696C1-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联系人:莫中元

联 系 人:梁海凤

电话:0772-2596626

电      话:0772-8256329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