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桃源院区北院区病房窗户安装限位器工程
2.采购方式:院内议价
3.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桃源院区;南宁市邕武路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北院。
4.施工内容:对我院桃源院区约5000个病房窗户安装限位器,限开宽度为10cm,不需要对窗户进行上锁关闭。
5.工期:≦30天。
6.工程质量保修期:≧1年。
7.项目上控价:10万元。
8.参数要求:优先考虑304不锈钢材质。
9.结算方式:采取固定单价计价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中标单位需在完工后提供结算书等资料进行审核和结算。
10.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竣工结算审核通过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若审定后的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97%支付),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满后返还,不计利息。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该项工程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近三年无发生诉讼及仲裁。
3.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工程施工资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7月12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请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
报名电话:0771-5722430 招标办 唐老师
咨询电话:0771-2186614 总务科
议价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与材料:
(1)原则上只接受线上报名,请各公司见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所报科室、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总务科病房窗户安装限位器工程-公司名。
(2)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3)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及工程施工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其他相关要求及事宜
1.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2.报价单需包含价格(含材料、人工费)、工期、质保期,提供限位器的样品(3-4个)。
3.根据要求编制材料,报价文件一式九份;
4.报名结束后统一带看现场。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