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环科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重),招标编号:WZHKZB-CG03-2023-043,已由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梧州环科公司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重)
项目招标编号:WZHKZB-CG03-2023-043
最高控制价:36.1万元(含13%增值税,安装调试、培训费用))
项目地点: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招标范围: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品牌 | 供货地点、时间 | 备注 |
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A3AFG(北京普析)、ICE3500(赛默飞)、SP-3590AA(上海光谱) |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龙城西路168号,合同签订之日起30 天内供货 |
含增值税1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提供相关生产证明材料,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无强制要求
3.3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正),与本公司尚有往来货款的投标方,可凭往来单位的资金证明,签署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以货款转为保证金,可不再另交保证金。
3.4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集团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交款方式:转帐、电汇、现金缴存银行等形式。
4.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至下述账户,汇款账户应为投标人账户,凭证中付款人户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与本公司尚有往来货款的投标方,可凭往来单位的资金证明,签署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以货款转为保证金,可不再另交保证金。
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开户名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苍梧县支行营业室
账 号:20351101040014137
电汇时请注明: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名
现场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00报名。
5.1现场报名 由潜在投标人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楼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代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
5.2 网上报名 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代理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邮箱wzhxzb@139.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17:00前,由潜在投标人到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楼招标管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或提供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68号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楼小会议室开标现场。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华锡集团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
10、履约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集团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梧州华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梧州市龙圩区龙圩镇龙城西路168号
邮编:543100
联系人:刘工 13878416394 林工15077459001
电子邮箱:wzhxzb@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