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3号高炉系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工程之采购与建安工程-电动平板车(编号:GXJD-23111BB031331),招标人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
序号 | 名 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电动平板车 | 台面尺寸4.0×2.2m; 轨距1435mm | 1台 | 成套机械系统、电控系统设备,380V电缆卷筒卷线供电 |
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铁总厂。
交货期(或工期):2024年5月20日前货到现场。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产品至少有1个冶金行业内电动平板车的供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完整(且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列入五矿平台供应商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制造厂商就所投标产品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3年9月1日08时30分起至2023年9月7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下述项目联系人邮箱(gxjdlgxmz@1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031331-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70501209002772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9月14日10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炼铁总厂办公楼208会议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至投标截止地点。投标人应合理估计时间以确保按时送达,逾期送达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进厂须知:投标人进入厂区前须在“微信小程序 →广西钢铁智慧园区”进行访客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北京经济开发区建安街7号 | 地 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五楼501室 |
联 系 人:曹永刚 | 联 系 人:江波、莫小凡、梁海凤 |
电 话:13911758189 | 电 话:0772-8256329 |
电子邮件:gxjdlgxmz@163.com |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