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90临时废石场防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招标采购网   2023-09-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90临时废石场防渗工程,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HXZC 高峰YWWB202307002   

建设地点:广西省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建设规模:山体污染表土剥离,地面、边坡防渗及废石倾倒系统改造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招标清单、实施方案)

招标控制价:2783426.33元,含税

要求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及防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设计单位: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类似工程,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西华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1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现场报名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进行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17时30分。

4.1 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材料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 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报名-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至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2)邮寄: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龙工 0772-2625195。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招标人不能分辨具体项目投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6.3 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项目无预付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1)工程款按月支付,合同内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6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结算经发包人及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如有)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9.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10.中标履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0778-7500366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地    址: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

联 系 人:龙工 、黄工    电 话:0772-2625195

电子邮箱: gxhxzbb@163.com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