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电缆采购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GXJD-2311111031412(GCGS-23-09-036)。
2.1 项目名称: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电缆采购
2.2 项目内容: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电缆采购,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
2.3 标段划分及标段名称:
B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低压动力电缆
C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高压电力电缆
D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计算机电缆
E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控制电缆
F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通讯光缆
G标段:1+3热连轧中压电缆
2.2 交货地点(A标段至G标段):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梁村大道南宁产投创新产业园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厂房。
2.3交货期:
A标段: 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B标段: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C标段: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D标段: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E标段: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F标段: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G标段:合同生效日起20日历日内按照货交目的地交货条件将标的物交付完毕,具体发货时间以买家书面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电缆采购,包括A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低压变频电力电缆;B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低压动力电缆;C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高压电力电缆;D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计算机电缆;E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控制电缆;F标段:双机架冷轧、1+3热连轧通讯光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2亿(含)以上。
3.2 A标段、B标段、C标段、D标段、E标段、G标段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自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100万的供货业绩表(供货业绩是指:电缆供货)。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近3年(2020年到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3.5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时间: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8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yingcaicheng.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在网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须先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
(1)售价:每标段300元,售后不退。文件发票可于付款后在平台申请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电子邮箱及手机短信发送。
(2)投标人需在云采购平台上传证明文件并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证明文件:①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时);④报名表(须明确报名的标段,格式自拟)。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备注:
①具体注册事宜可登录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 (https://www.yingcaicheng.com/) 查看“帮助中心”。
②平台注册相关问题也可拨打咨询电话: 0771-5828239,咨询QQ:1947199855。(平台注册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7日8:30至9:30(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B区7层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5.4.1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方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并递交至规定的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4.2本项目允许以快递方式(建议顺丰快递)寄送投标文件,以该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同时提交《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包装严实,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破损或遗失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其他邮寄方式(平邮、货运物流)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接收。
(2)邮寄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接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纸质投标文件邮寄地点及接收人:详见招标公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信息。
(4)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密封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有效的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1)招标人:广西国潮铝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思亭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530021)
联系人:李茂菊、苏畅
电话:0771-2833580、2833821
网址:www.gxbidding.com
电子邮件:dept1@gxbidding.cn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