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藤县藤州镇田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剩余房源处置营销服务
项目编号:GXZB2023-G3-30001-GXJD
招 标 人:藤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藤县东胜农贸市场二、三楼
项目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74-729660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金桃八街50号4楼(藤县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廖榕榕、卓遥
联系电话:0774-5836662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7日
更正内容:
一、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条 合同金额 备注“3800+ (乙方均价增加值报价)= 元/平方米”。
二、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根据藤县住建部门统计的全县备案商品房市场变化的增长率对月度任务、年度任务做出动态增长调整。”,
现更正为“1.******有权根据藤县住建部门统计的全县备案商品房市场变化的上下浮动变化率对月度任务、年度任务做出动态调整。”。
三、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条 乙方承诺“******协助甲方在相关行政部分承诺的办结期限内办理获得预售证。”,
现更正为“******协助甲方在相关行政部门承诺的办结期限内办理获得预售证。”。
四、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4.乙方营销过程中进行项目市场研究、销售、策划、宣传、聘请广告代理公司等投入不得低于乙方投标文件中的“销售策略方案”。”,
现更正为“14.乙方营销过程中进行项目市场研究、销售、策划、宣传、聘请广告代理公司等应该与乙方投标文件中的“销售策略方案”相符。”。
五、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条 付款方式“******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支付申请至支付完毕,原则上不应超过30日历天。”,
现更正为“******甲方自收到乙方递交的支付申请30天内支付完毕。”。
六、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3.******如连续三个月内未完成累计销售考核目标,则按本合同第十一条“5.退出机制”处理。”,
现更正为“******如连续三个月内未完成累计销售考核目标,则按本合同第十四条“1.退出机制”处理。”。
七、原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要求 ▲二、商务条款 4 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招标人自收到中标人递交的支付申请至支付完毕,原则上不应超过30日历天。”,
现更正为“******招标人自收到中标人递交的支付申请30天内支付完毕。”。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藤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