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冷轧项目(一期)之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变更公告(三)
项目编号/名称: | [0633-2240326BA341]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不锈钢冷轧项目(一期)之110kV变电站建设工程 | |||
招标人: | 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经销公司五楼 | |||
项目联系人: | 江波 | |||
联系电话: | 0772-825632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4月15日 | |||
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投标截止地点:待定,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 4.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8. 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8.1.1本项目无甲供价材料。 8.1.2发包人记账材料 发包人记账材料范围: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⑦定额取费标准有区间的,按区间中值取费。甲供计账材料、甲供记账设备归零,扣除甲供计价材料、钢材(采购文件中明确)后乘以〔合同约定的让利系数〕计算。其中:甲供计价材料价格按合同约定调整,其余材料设备价格按〔施工期间的工程的《 *** 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相应信息价(含水电费)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承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定价报告于发包人处,待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材料定价报告后,按材料定价报告中的价格调整形式进行调整。
本工程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1)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其它: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10.4条款执行。 b.国家和自治区、工程所在地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c.甲供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到发包人仓库提货,装、运、卸(承包人负责)及采保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d.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且合同中无类似清单子目可参考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e.施工过程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若价格一时难以确定,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采取拒绝施工、停工等方式,须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 (2)综合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本工程材料价格变动风险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材料价格风险:《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中约定的材料和设备价格变动 ******材料价格变动(采购文件中明确)按11.3的约定调整。 ④其它: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10.4条款执行。 b.国家和自治区、工程所在地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c.甲供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到发包人仓库提货,装、运、卸(承包人负责)及采保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d.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且合同中无类似清单子目可参考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e.施工过程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若价格一时难以确定,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采取拒绝施工、停工等方式,须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
合同附件:附件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不含增值税) | ||||
现变更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公司七楼702开标室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四、签约合同价 4.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3版))。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8. 材料与设备 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 8.1.1本项目无甲供计价材料。 8.1.2发包人记账材料 发包人记账材料范围:
10.4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⑦定额取费标准有区间的,按区间中值取费。甲供计账材料、甲供记账设备归零,扣除甲供计价材料、钢材后乘以〔合同约定的让利系数〕计算。其中:甲供计价材料价格按合同约定调整,其余材料设备价格依次按〔施工期间《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相应信息价(含水电费)的加权平均值〕计算。《玉林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工程主要设备材料信息价》没有相应信息价的,由承包人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材料定价报告于发包人处,待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材料定价报告后,按材料定价报告中的价格调整形式进行调整。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本工程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 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不包含增值税,本工程计价时采用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为:一般计税法。 (1)固定综合单价合同 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其它: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10.4条款执行。 b.国家和自治区、工程所在地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c.甲供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到发包人仓库提货,装、运、卸(承包人负责)及采保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d.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且合同中无类似清单子目可参考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e.施工过程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若价格一时难以确定,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采取拒绝施工、停工等方式,须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 (2)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 材料价格不予调整。 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政策性调整以外的其他风险因素。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①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按10.4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调整。 ②政策性调整:按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或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文件执行。 ③其它: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相关签证引起工程项目、工程量任何变化的,变更合同价款按10.4条款执行。 b.国家和自治区、工程所在地政策性调整有关费用标准的,按文件规定执行。 c.甲供设备、材料均由承包方到发包人仓库提货,装、运、卸(承包人负责)及采保费包括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算。 d.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且合同中无类似清单子目可参考时,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e.施工过程涉及合同价款调整若价格一时难以确定,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采取拒绝施工、停工等方式,须保证正常的施工进度。
删除“合同附件:附件2: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不含增值税)”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应顺延,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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